
禁火期内,在自家农田焚烧杂草会带来怎样的后果?下面这起案例给出了警示。
2026年8月7日,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:以失火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,缓刑三年;同时宣告刑事禁止令,禁止其三年内进入林区从事野外用火相关生产经营活动,并判令其赔付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23.8万元。
案情回溯至2026年1月,被告人罗某在禁火期内于自家农田焚烧田埂杂草。因未彻底熄灭余火便离开现场,遗留的火星蔓延,最终引发重大森林火灾。
经司法鉴定,本次火灾过火面积216亩,其中生态公益林214亩,当地森林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。经专业机构评估,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共计23.8万元。
案发后,罗某主动投案自首,承担了扑火相关费用并取得谅解。在案件审理阶段,罗某认罪认罚,主动预缴固碳损失费用,自愿承担涉案山场后续管护义务,积极开展生态修复。
安全提示:一把火烧掉的不仅是杂草,更是安全的防线。野外违规用火不仅破坏生态环境,还会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。请熟知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,让防火意识深植于心,共护每一寸青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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